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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畜禽屠宰与屠宰检疫管理条例》的决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13:44:10  浏览:932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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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畜禽屠宰与屠宰检疫管理条例》的决定

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畜禽屠宰与屠宰检疫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4月16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深圳经济特区畜禽屠宰与屠宰检疫管理条例>的议案》,鉴于《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已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因此,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畜禽屠宰与屠宰检疫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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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开证保证金问题的有关规定

中国建设银行


关于进口开证保证金问题的有关规定

1986年6月23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深圳特区分(支)行;中国银行各管辖分行、珠江、沈阳、重庆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计划单列城市分局,深圳特区分局:
为了做好进口付汇工作,现对信用证项下进口开证保证金的有关事项做如下规定。
一、凡各单位、企业进口需向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的,应提交外汇额度,并同时提交人民币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信用担保函,保证进口开证银行在需要对外付汇而申请开证的单位、企业不能支付时,开证银行有权将等值的人民币(按结汇日牌价折算)主动划付出具保函(应证明进口商品名称及合同号等内容)的银行,出具保函的银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二、人民币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担保,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的专业银行,如是分支机构出具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的专业银行签章确认。
三、向银行申请进口开证的单位和企业,除应符合有关开证条件外,必须首先落实外汇额度和人民币的来源。凡提不出人民币开户行信用担保者,应向进口开证银行提交外汇额度和足够的人民币保证金。
四、中国投资银行的贷款企业进口需向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的,也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关于转发市城建委关于《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市城建委关于《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1]70号



  市城建委关于《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为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使招标评标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1、凡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建筑工程,均按本评标办法执行;
  2、重点工程的招标评标办法另行制定;
  3、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及个人投资的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制定评标办法;
  4、市政工程、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标评标办法可根据其工程的特点可由招标人自行制定评标办法。
  以上由招标人另行或自行制定的评标办法,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核。

  第二条:投标单位的确定
  1、凡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报名应在市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并由招标人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但投标单位不得少于六家;
  2、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中选择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按以下方法选择:
  ①工程概算造价在400万元人民币(含400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由招标人随机抽签抽取;
  ②工程概算造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招标项目,按投标单位上二年度企业业绩分从高到低排列中选择;
  以上企业业绩以本办法第十条为计算依据;
  3、凡实行邀请招标的项目,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由招标人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由招标人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投标邀请书;

  第三条:招标类型
  1、采用无标底标招标有标底评标;
  2、采用建筑工程综合费率招标,此办法仅适用于八层以下(含八层)住宅。

  第四条:标底及有效标的确定
  1、实行无标底招标的,标底为全部投标单位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去掉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民用建筑投标报价应在标底的+3%和-7%之间(含+3%、-7%)为有效标,否则为无效标;工业建筑及构筑物投标报价应在标底的+3%和-9%之间(含+3%、-9%)为有效标,否则为无效标;
  2、实行综合费率招标的,按工程类别判定费率,以判定的费率为上限值,并以判定费率为基数下浮十个百分点为下限值,投标综合费率应在上限值和下限值之间(含上、下限值)为有效标,否则为无效标。

  第五条:评标程序
  1、二类(含二类)工程以上的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先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评审,获得通过后进入商务标的评定;
  2、商务标评审阶段,是指在技术标评审通过后,对投标报价或投标综合费率进行评审;
  三类(含三类)工程以下的项目,商务、技术标同时进行评审;
3、企业信誉的评审,是指对投标单位企业信誉、业绩综合实绩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的评定;

  第六条:评标分值组成
  评标总分值由技术标、商务标和企业信誉三部分组成,按工程类别和特点的不同设定三部分权重。总分值为100分。
  特、一类工程:技术标的权重为:35%;商务标的权重为:50%;企业信誉的权重为:15%。
  二类工程:技术标的权重为:25%;商务标的权重为:60%;企业信誉的权重为:15%。
  三类(含三类)以下工程:技术标的权重为:15%;商务标的权重为:70%;企业信誉的权重为:15%。

  第七条:技术标评定分值(100分)
  1、特、一类工程
  ①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施工工期的,评定分值:4—6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评定分值:5—8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表及网络图,评定分值:8—10分;
  ④施工班子及人员组织,评定分值:8—12分;
  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评定分值:15—20分;
  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定分值:5—8分;
  ⑦环境保护措施,评定分值:0—4分;
  ⑧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技术措施,评定分值:15—20分;
  ⑨施工机械配置的选用及合理性,评定分值:5—8分;
  ⑩十项新技术运用,评定分值:0—4分;
  二类工程
  ①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施工工期的,评定分值:4—8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评定分值:5—8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表及网络图,评定分值:8—10分;
  ④施工班子及人员组织,评定分值:8—12分;
  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评定分值:15—20分;
  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定分值:6—10分;
  ⑦环境保护措施,评定分值:0—4分;
  ⑧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技术措施,评定分值:15—20分;
  ⑨施工机械配置的选用及合理性,评定分值:5—8分;
  三类(含三类)以下工程
  ①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质量等级、施工工期的,评定分值:8—10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评定分值:8—10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表及网络图,评定分值:8—10分;
  ④施工班子及人员组织,评定分值:20—30分;
  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评定分值:20—30分;
  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定分值:6—10分;
  上述分值合计时,去掉评委的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再计算平均值,并保留两位小数。

  第八条:商务标评定值(100分)
  1、投标综合费率评定
  招标人在开标前,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有效标费率范围,在下限值上加1%、加2%、加3%厖加9%和下、上限值11种费率中抽取一种,作为基准费率。投标单位有效标的投标综合费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招标人根据以下A、B、C、D、E五种计算方法在开标前随机抽取一种计算方法,计算出复合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A:基准费率×10%+平均费率90%=复合费率
B:基准费率×20%+平均费率80%=复合费率
C:基准费率×30%+平均费率70%=复合费率
D:基准费率×40%+平均费率60%=复合费率
E:基准费率×50%+平均费率50%=复合费率
  各投标单位的投标综合费率与复合费率相比,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有效标的投标费率—复合费率
K=--------------------------------------------------×100%
复合费率
  a、K值等于零,得基本分100分
  b、K值不等于零时,K值每+0.1%,在基本分上扣0.6分,K值每-0.1%在基本分上扣0.3分,扣完为止。
  3、无标底招标的评定
  取各投标单位有效标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平均价(保留小数点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前款标底为标底价,招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以下A、B、C、D、E五种计算方法抽取一种,计算出复合价。
A:标底价×10%+平均价×90%=复合价
B:标底价×20%+平均价×80%=复合价
C:标底价×30%+平均价×70%=复合价
D:标底价×40%+平均价×60%=复合价
E:标底价×50%+平均价×50%=复合价
  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与复合价相比,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复合价
K=------------------------------- ×100%
复合价
K值计算出后,查计分表计分。

  第九条:企业信誉评定分值(100分)
  1、投标单位上二年度企业信誉、业绩
  ①通过 ISO9002质量认证体系的,评定分值:10分;
  ②企业资质:一级资质,评定分值:10分;
  二级资质,评定分值:8分;
  三、四级资质,评定分值:5分;
  ③工程质量获得过“鲁班奖”的, 评定分值:20分;
  ④工程质量获得过省“钱江杯”或“省文明标化”工程的,评定分值:15分;
  ⑤工程质量获得过市“飞英杯”或“市优胜标化”工程的,评定分值:10分;
  ⑥工程质量上二年度平均优良率在40%(含40%)以上的,评定分值:15分;
  ⑦上二年度内合计承包非市内建筑工程:
  a、承包合同造价在100至1000万元(含1000万)以内的,评定分值:3分;
  b、承包合同造价在1000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评定分值:8分;
  c、承包合同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评定分值:13分;
  以上仅指本市企业。计分以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及施工承包协议书为依据;
  ⑧企业年检不合格的,应扣分值:-10分;
  2、项目经理资质及上二年度的业绩
  ①建筑一级项目经理的,评定分值:7分;
  ②建筑二级项目经理的,评定分值:5分;
  ③建筑三级项目经理的,评定分值:3分;
  ④建筑四级项目经理的,评定分值:1分;
  ⑤单位工程获得省级及其以上优质工程(指“钱江杯”、“鲁班奖”及省文明标化工程)的,评定分值:25分;
  ⑥单位工程获得过市“飞英杯”或“优胜标化”工程的,评定分值:12分;
  ⑦单位工程获得过优良工程或文明标化工程的,评定分值:5分;
  以上获奖工程均不得累计,以最高获奖工程计算分值,即:本条第1款第3、4、5项不得重复计算,第4或第5项中不作累计,本条第2款同前。上述信誉、业绩等均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计、核定为准。
  非本市企业以获奖证书为准,优良率、项目经理业绩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承担中标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6个月内(以开标时间为计算起)不得参加第二次投标中的项目经理,否则本条评定分值按0分计算;

  第十条:评标分值汇总及定标
  1、各投标单位最终得分按下列公式汇总:
  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技术标权重+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企业信誉得分×企业信誉的权重
  2、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或与最高得分者差3分(含3分)的,由评标小组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总分高的前1至2名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前2名差距大于3分(不含3分),则最高得分者为中标单位。
  4、当所有投标单位的标书中只有一家投标单位的标书为有效标,其余均为无效标时,则有效标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第十一条:评标小组组成
  评标小组人员由评委库的专家和招标单位的人员共同组成。三、四类工程招标单位二人、评委库专家三人;二类工程招标单位二人、评委库专家五人;一类及以上工程招标单位三人、评委库专家六人。评委库的专家由招标单位在招投标管理站的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第十二条:变更规则
  招标单位在执行本《办法》时,不得随意变更各项计算方法,确需变更,则需招标投标管理站审核同意。变更后的评标方法须随招标文件一并发至投标单位。

  第十三条:时间划分
  本办法中“上二年度”指1999年、2000年度,并以奖状注明“一九九九年度或二零零零年度×××杯”为准;
  “飞英杯”及其以上等级的获奖工程,市优胜文明标化工地及其以上的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注明的年度为准;构筑物获奖参照同类等级计分。

  第十四条:监督管理
  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评标活动的监督,发现评标活动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及时纠正,依法查处。
  本《办法》由市招标投标管理站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