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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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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评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评办法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1998]44号


白山政办发[1998]44号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山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管理和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局室、中省直企业: 《白山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白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 责任制管理和考评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措施。为实现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中省直企业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管理与考评工作。 第三条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以签定责任书的形式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分解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中省直企业。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质量指标、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削减指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和为完成以上各项指标而实施的各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程项目等。具体内容视签定对象而定,以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为原则。 第四条 各目标责任单位要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期治理和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等各项环保制度和措施有机结合、统筹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任期内环保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 各单位所承担的环境保护目标与任务不随领导人的变更而改变,其环保目标与任务完成与否将作为主要领导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将提交有关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和人大常委会。对完不成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的主要领导人不能提拔或评为先进,其所负责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二章 管 理 第六条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管理机制是:各签约单位负责,部门分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协调、检查,各企事业单位具体实施。 第七条 市政府同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中省直企业签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限期五年。并定期组织进行检查和考评。所签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期限原则上与领导人任期挂钩。 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和组织协调落实、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重点项目和指标可越级抽查。 第八条 当地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有关部门和企业每年要向当地政府汇报所承担的环保任务完成或进展情况。 第九条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中省直企业与市政府签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属指令性文件,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需调整,须报市政府审批。有关工程项目可视具体情况以保证环保目标的完成为原则进行适当调整,但也必须经过相应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第十条 涉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由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协调,按管理权限,各司其责,将环保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单位。 第三章 考 评 第十一条 考评的具体内容是责任书中所签定的环保目标、指标、项目和要求。 第十二条 考评时以政府名义组织。重点检查各责任单位所承担的指标和项目,突出办实事的原则。 第十三条 考评分阶段性考评和任期总验收两个期限。本届政府拟在2000年进行阶段性考评,2002年进行总验收。重点指标项目的检查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考评和验收在各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的形式。 第十五条 考评实行千分制。 其中:各类项目占 55%;水污染控制指标占5%; 排污总量和削减指标占 1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占10%;环保投资指标占5%;环保法制管理指标占10%。 八道江区、市经贸委、中省直企业各项分值按项目数额平均分配。 核分以实际完成额度占目标要求完成额度的比例为系数与目标分数换算。 第十六条 考评数据来源要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科学性和规范性,要有正式认定的手续。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对各类监测数据进行认定,监测指标纳入日常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同时参与对监测指标的考评。并以其考评结果为准。 第十七条 各种项目的考评要有验收手续。企业破产、关闭等情况,可以视为该项目完成(以消除污染为原则)。未按期完成的污染防治项目,按限期治理项目的有关要求,给予罚款或停业、关闭的处罚。 第十八条 经市检查发现有弄虚做假数据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取消该指标分数和通报批评的处理。 第十九条 阶段性考评和任期目标总验收的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介通报全市。 第四章 奖 罚 第二十条 全面完成任期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的授奖金1万元;完成阶段性考评的目标和任务的授奖金 5000元。 第二十一条 奖励等级为:得分≥950分授一等奖; 850分≤得分<950分授二等奖;800≤得分<850 分授三等奖,发生重大以上污染事故的降低奖励等级。 第二十二条 得分≥800分,得奖金。每增加1分得奖金50.00元(阶段性考评得25元);得分<800分受罚,每下降1分,罚50.00元(阶段性考评罚25元)。 奖金的分配,按责任人和单位的贡献确定。包括对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的奖励;罚金由未完成环保任务的责任人和单位按3:7分担。 奖金从市环境污染防治资金中列支;罚金全部缴入市环境治理资金专户。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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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文件

连政发〔2007〕100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助暂行办法》已经市十一届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连云港市市区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有效缓解市区城镇居民的医疗困难,减少因病致贫的发生,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07〕38号),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申请大病补助:
(一)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居民;
(二)持有《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的家庭成员;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城镇居民;
(四)其他参保居民全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含门诊特殊病种)个人负担合计超过10000元的。
第三条 大病补助基金的来源为:
(一)市、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00万元(市财政50万元,新浦区财政20万元,海州区财政10万元,连云区财政10万元,市开发区财政10万元)。
(二)社会募集和其它合法收入。
第四条 参保居民全年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的住院费用(含门诊特殊病种),个人负担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补助,全年补助不超过10000元。
第五条 本办法第二条一、二、三款的补助对象全年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费用(含门诊特殊病种),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60%补助,全年补助不超过10000元。
第六条 大病补助对象发生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外的费用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助。
第七条 符合大病补助条件的人员,可以到参保登记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填写大病补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历证卡、病史资料、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出院记录)、有效票据、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
(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街道劳动保障所应认真核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将符合大病补助条件人员的资料集中报送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将符合大病补助条件的人员情况予以反馈。由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负责公示(时间7天),无异议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补助金额,街道劳动保障所及时发放给补助对象。
第八条 大病补助基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基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收支两条线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大病补助基金的审核支付,并接受劳动保障、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 大病补助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及个人,若采取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基金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负责追回,并停止参保人当年享受大病补助待遇。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转发《关于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整顿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转发《关于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整顿的意见》的通知
(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五日)



团中央各直属单位:

  团中央报刊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整顿的意见》已经团中央书记处讨论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贯彻执行。

 

关于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
整顿的意见
  目前,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主办的报纸共4种,期刊共16种。总的看,团中央的报刊在政治上按照“跟党中央紧些再紧些,离青年近些再近些”的指导思想,在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改革、开放、搞活,宣传当代青年典型和青年工作,引导广大青年、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很大成绩。大多数报刊的领导班子比较健全,队伍富有朝气。但是,也应当看到,我们这些报刊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认真严肃解决的问题。如在宣传中有时存在着片面性,有的刊物登了一些与办刊宗旨不符的错误文章,报刊内部管理还有漏洞,一些采编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还不够高,个别采编人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新闻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不好影响。为了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把报刊办得更好,现根据中共中央(87)10号文件精神,对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的整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报刊整顿的意义,把整顿工作抓紧抓好

  这次全国报刊整顿是党中央坚持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的两个基本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措施。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都要从这一大局出发来认识报刊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抓紧抓好。

  今年一月团中央报刊工作紧急会议以后,各报刊及时组织采编人员认真学习党中央今年发出的有关文件,统一思想,对近两年来各报刊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清理和回顾总结,并采取措施初步解决了一些问题。因此,根据中央要求和团中央下半年工作部署,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的整顿工作安排在五月至七月。各报刊要在前一段学习、清理的基础上,按照中央(87)10号文件要求和团中央书记处的意见,在六月十五日之前提出本单位报刊整顿工作的具体安排以及报刊布局调整的意见,并将意见和报刊自查情况报团中央,经同意后,各自负责,认真落实。七月底要写出整顿结果报告,由团中央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向有关部门申报重新登记。凡是整顿结束要求验收的,都要事先向书记处汇报整顿情况,经同意后组织验收。

  二、从实际出发,有重点地抓好整顿工作

  根据中央的要求和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的实际,这次整顿主要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

  1.要进一步坚持青年报刊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各单位要加强正面教育,继续组织采编人员认真学习党中央今年以来发出的有关文件,认真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两本书,对所有的青年报刊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正确理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进一步端正思想政治方向的教育。要联系前一时期报刊宣传的实际,进行反思总结,对自己的刊物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发扬成绩,纠正缺点。通过学习,要使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和坚持青年报刊正确的办刊方针,认清青年报刊的任务和责任,使青年报刊真正成为党的喉舌和青年的良师益友。

  2.要加强青年报刊队伍建设。我们青年报刊队伍的特点是年轻、思想活跃、勇于创新;但也有不少弱点,需要在政治上进一步成熟起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和纪律观念。各单位对报刊队伍的现状都要进行认真具体的分析,并将分析的情况报团中央报刊整顿领导小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和制定出加强队伍思想、作风、业务建设的有效办法。在整顿中,要加强正面教育。既要注意批评不良倾向,又要注意发现和鼓励先进,对优秀编辑、记者要充分肯定成绩,总结表彰,为采编人员树立榜样。

  3.加强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和新闻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教育。各单位在整顿中要普遍组织采编人员学习中央有关新闻、出版、宣传的政策和纪律规定,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要结合一些违反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的典型事例,展开实事求是的分析讨论,分清是非,总结教训,提高思想认识,教育大多数。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的工作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争做全国青年报刊工作人员的表率。今后凡严重违反纪律,坚持与办刊方针不相容的错误宣传的,要严肃处理。要教育采编人员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宗旨,树立为党的新闻事业和共青团事业献身的崇高精神。

  4.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是这次整顿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检查、分析自己的内部管理状况,找出问题,认真地制定或完善各自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严格管理,使报刊的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要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内部思想政治工作。整顿过程中,报刊的领导班子要带头回顾总结,并把回顾总结的情况向全体干部群众讲明,征求社内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加强领导,保证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报刊整顿时间紧、要求严,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整顿的工作在团中央书记处领导下,由团中央报刊整顿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各单位报刊整顿工作要在党组领导下进行,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报刊整顿态度要坚决,工作要稳妥。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政策,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通过这次整顿,要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年报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搞活两个基本点的宣传,努力把团中央及其直属单位报刊办得更好。